□華西都市報評論員蔣璟璟
  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在1月1日啟動,兩院為規範院士增選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佈了新的院士增選實施辦法或細則。中國工程院內部人士對記者介紹,年輕化、處級以上幹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等規定是此次增選的變化亮點。此外,在院士候選人提名中,“單位推薦”或“歸口部門推薦”的渠道正式退出歷史舞臺。提名渠道由3種縮減至2種,即院士推薦與有關學術團體推薦。
  院士增選規則調整,無疑契合公眾期待。之前,由於“官員院士”現象,以及賄選醜聞的存在,呼籲變革的聲音早已愈發強烈。相當長時間以來,在我們的社會語境內,院士群體的角色屬性,實則是扭曲的。其不僅產生於一個存疑的選擇過程,更在認知層面被大眾深深誤解。此般局面貽害甚大,甚至從根本上動搖著,這一學術加冕機制的道德合法性。
  現實來看,所謂院士增選的“變化亮點”,恰是針對那些廣為詬病的頑疾。比如說,“處級以上幹部不得成為候選人”。其所意圖化解的,便是傳統意義上官學不分、贏者通吃的困境。考慮到高階行政官員,不具備從事學術研究的充分時間和精力,故而將之排除在院士增選人選之外——這是顯而易見的常識判斷!諸如此類,院士增選改革在某種意義上,就是旨在恢復那些理所當然的事情。
  減少行政干預,將院士增選事項,交還給學術共同體本身,實乃此次改革的邏輯主線。必須釐清的是,只有訴諸於知識群體的自我動員、自我參與、自我實現,院士評選才能回歸其應有面目……達成此一目標,一方面有賴於主管部門積極放權,另一方面需有健全的程序架構“接盤”。就後者而言,規範候選人提名渠道,便是應有之義。
  院士增選模式變革,其意義絕不止於兩院本身。很大程度上,此舉宣示了“知識至上”價值秩序的重新確立。新增院士去官化,意味著學術成就本身的權重增加。自此而後,科研從業者無需再經過“當官”這個媒介,就有望獲得公允的社會評價,以及可觀的榮譽認可。一言以蔽之,專業精神和專業標準的歸位,讓學術共同體在某些方面,擺脫了被支配的壓抑地位。
  終究,只有學人才有資格為同行授譽,這是一個彼此致敬、相互激勵的過程。涉及自身評價,學人共同體理應享有優先的話語權。惟其如此,方可讓這個群體,衍生出足夠的身份認同與職業責任。或許,在系統化重構學人獨立價值的種種努力中,改變院士增選模式,只是其中的小小一環。然而,因其從學界的頂端切入,勢必會產生自上而下的連鎖效應。理想狀態下,我們希望看到,通過更精確的社會分工,學術群體能找到充裕的空間安放自我。
  (相關報道見1月7日《新京報》)  (原標題:院士增選改革,有助學術共同體重建價值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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