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振華)開發網路行銷商說是賣的公寓,實際上卻是寫字樓,買這樣的房子風險大不大?昨日,準備買南湖武昌府公寓的徐女士致電本報,詢問開發商將寫字樓當公寓賣是否合規。記者從房管部門瞭解到,目前房管政策對此沒有明確認定。
  徐女士已被限購,想投資買房,瞭解到武昌府有不限購的公寓,就想投資,但是她仔細瞭解後發現,usb在售的公寓房管部門認定為辦公樓。
  記者瞭解到,對於開發商“跨界賣房”,市房管局最新的認定是禁止酒店類項目和有明確生產用途的工業項目擅自改變用地性質和規劃用途,未經批准不得轉讓,但並沒有對辦公樓改為公寓樓出售做出限制。但從本月實施的《武漢市房屋安融資全管理條例》要求按照設計用途、建築物使用性質及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表示,開發商宣傳的“不限購、不限貸”的多為商業用房,主要存在“體量小,容積率高、密度大、人口多而雜,整體使用率較低”問題,值得註意的是,此類商業用房土地使用權出讓一般為40年,契稅、水電費一般均按商業標準收取,遠高於住宅標準。購房人在轉讓該房屋時,還需交更為室內裝潢高昂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並且購買時候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原標題:購寫字樓式公寓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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