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1日因監聽案遭到起訴,晚間走出辦公室時表示“謝謝大家,辛苦了”。 臺灣《中國時報》圖
  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當局“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案,臺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認定,黃世銘在關說案尚未結案前,3度提供項目報告給馬英九、台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並指示特偵組開記者會公佈監聽譯文,依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創台司法史上首度“檢察總長”遭起訴案例。
  臺北地檢署批評黃世銘,憑一己之認定,就主動求見面報馬英九,已陷“元首”於不義,恐使人民產生“元首”干預司法之錯誤,並援引公務人員服務誓言、公務員服務法,指公務員要嚴守法令,“而非對個人之效忠”。
  面對遭起訴、各界要求辭職下臺聲浪,黃世銘昨正常上班,併發出聲明強調若一審判決有罪就辭職。黃強調沒泄密,指臺北地檢署“竟然屈服於壓力下,選擇起訴本人,本人一輩子奉公守法,竭盡心力為民服務,不畏權勢舉發司法關說行政不法事件,竟遭起訴,深感痛心疾首,本人至為無奈。”希望法院儘速作出正確判決還他清白。
  台“法務部”則說,“檢察總長”為檢察官適用法官法,須認其涉刑事或懲戒情節重大,才能停止其“總長”職務,由於黃世銘所涉為輕罪,且法院尚未審判,另黃世銘行政違失部分,已移送檢評會評鑒中,無從認定刑責及懲戒情節,暫時不會予以停職。
  臺北地檢署調查,特偵組8月31日傳喚林秀濤,林證稱,檢察長陳守煌建議她不上訴柯建銘的全民電通背信案。黃世銘獲報,不顧林當時仍在偵訊,聯繫馬英九辦公室秘書聯絡面報馬英九後,攜帶由特偵組製作柯與王金平等人監聽譯文、王金平、陳守煌及曾勇夫通聯紀錄,及日後偵查方向、重點彙整的項目報告,晚間進官邸向馬英九報告近40分鐘,交付項目報告。
  馬英九9月1日再邀黃赴官邸說明,黃重制1份項目報告,2度交付馬英九。9月4日黃世銘赴江宜樺辦公室向江報告案情,並交付項目報告,9月6日黃指示楊榮宗召開記者會,公佈柯、王等人監聽譯文。
  檢方說,黃世銘明知案件仍在持續偵查狀態中,將偵查中應秘密事項,揭露給非權責機關且與本案無涉之馬英九個人,違反偵查不公開,且從法律精神及憲法衡量,黃提供尚未結案的報告給馬英九,不具法律上正當理由。
  黃世銘8月31日夜赴官邸報告,涉及泄密罪、通保法27條,另9月4日拿報告給江宜樺。9月6日記者會公佈監聽譯文,均涉通保法27條。
  另柯建銘告發黃世銘監聽其手機、0972“立法院”總機涉嫌違法監聽、偽造文書,以及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被控泄密、偽造文書、違法監聽,檢方認罪嫌不足,均不起訴。因告發案件依法不得再議,3人不起訴確定。
  臺北地檢署自9月6日分案偵辦本案以來,共受理柯建銘等130多人告訴、告發,案件多達70件,並破天荒同日傳喚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歷經55天偵查,終在昨天偵結。
(原標題:臺北檢方因泄密案起訴台當局“檢察總長”(圖))
(編輯:SN02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m84wmzff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